(原标题: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华胜天成成立于1998年11月30日,200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上市。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依法存续,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为新引入和组建的ICT业务团队核心骨干,首次授予8人,共20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7.90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分三次行权,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及个人层面需满足考核指标,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S、A、B、C、D五个档次。
华胜天成已履行必要的拟定、审议程序,尚需履行公示、监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确认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