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制定。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事项。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长由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可授权处理部分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