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持有公司股份98,053,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075%。另有23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持有公司股份1,168,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