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及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高级管理人员可向战略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战略委员会也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本工作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