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相关书面资料,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会议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传真、邮件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