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及考核工作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证券事务部协助。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或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应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