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防止资金占用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前者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后者包括垫付费用、偿还债务、拆借资金等。公司禁止以垫支工资、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按相关规定决策和实施。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超过权限的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管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责任,财务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资金侵占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清偿,必要时提起诉讼。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资产侵占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