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维护股东利益,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的单位担保,包括互保单位、业务关系单位、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分析收益和风险。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违规担保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超过净资产50%、总资产30%的担保等情形。担保合同需符合法律规范,明确合同事项。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合同管理,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处理办法。被担保人未履行偿债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责任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