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方电热: 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规范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忠实履行职责。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经理人员需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且不得有特定的不良记录。经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经理人员可在任期内辞职,但需按规定完成审计和移交手续。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总经理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总经理每六个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等。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或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电热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