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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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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八菱科技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28333.1157万元,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零部件制造等多个领域。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145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

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0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3%。首次授予850万份,预留150万份。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行权价格为6.5元/份。激励计划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在审议过程中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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