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细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需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下列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及措施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讨论,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会议应对讨论事项进行详细记录,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参会独立董事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