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23日14:00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等13项议案,包括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关联交易、股份认购协议、免于发出要约、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及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12,521,715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1名,代表股份58,989,175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