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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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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唐若梅女士、曾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各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修订<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上述两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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