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变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该计划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实施此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该办法符合法律法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对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关于变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变更有效期、预留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和行权条件,并修订相关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计划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