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涵盖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会议以现场召开为主,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与建议,关注ESG议题。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确保薪酬政策合理。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确保人选符合任职资格。
各委员会需提前3日通知会议,特殊情况可豁免。委员需亲自出席并表达明确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