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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 广东金山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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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金山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金山石律师事务所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中顺洁柔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255.6013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鹏,股票代码002511。公司主营纸制品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本所律师核查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该计划遵循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预计不超过150人。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74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A股普通股,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解锁比例各50%。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78%,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10%。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聘请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法律意见书。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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