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腾龙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和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任务。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提名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因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资料等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