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转来的问询函要求,就募集资金投资具体细分项目的情况、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过程、单位工程建设造价和设备单价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包括15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年产3.7万吨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布尔戈斯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和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总投资额为68.57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公司根据市场价格或相关费用概算方法编制确定投资规模,具有合理性。此外,公司还说明了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金额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效益进行了测算,包括单价、销量、毛利率等关键指标,并与现有产品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了对比。最后,公司确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构成不存在董事会审议前已投入的情形,除本次募集资金以外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自身经营积累等自筹资金投入,预计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