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浦金凯航国际大酒店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229名,代表股份361,137,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668%。表决结果显示,同意360,098,022股(99.7121%),反对185,500股(0.0514%),弃权854,100股(0.2365%)。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23,080股(79.8632%),反对185,500股(3.5931%),弃权854,100股(16.5437%)。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