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春景))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春景声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春景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张春景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况。过去12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具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资格。
张春景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声明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