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及财务负责人1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计划及财务预算,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决定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任免,审批特定关联交易、交易事项及对外融资等。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某方面或几方面工作,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至少每半年一次,并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公司对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根据业绩给予奖励或处罚,包括离任审计、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况下的离任审计及赔偿损失等规定。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