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分)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须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重大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知情人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须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江苏证监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