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加强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需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需遵循相关规定。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