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定,旨在确保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联络,保证随时可取得工作联系。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取得交易所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密工作、股权管理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及时指定代行人选,最长不超过3个月。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和后续培训要求。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