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788号网盛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754,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563%。中小投资者股东1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0,560股。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