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受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5日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56,938,768股,占总股本24.28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3人,代表股份13,115,029股,占总股本2.8670%。会议由董事长刘超主持,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11,895,71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29%;反对1,114,700股,占8.4994%;弃权104,610股,占0.7977%。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相同。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