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光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何涛、张千帆、夏喆))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何涛、张千帆、夏喆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在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夏喆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