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芳源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义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无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暂缓披露适用于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况,豁免披露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形。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需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秘办具体执行。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公司应对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公司还需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