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
根据第十一条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保持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公司形成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正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情形。
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没有显著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服装+锂电池粘结剂”的双主业经营格局,存在收购整合风险。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