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芳源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以上为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日常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薪酬建议。会议不定期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