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芳源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以上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提名委员会工作,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提名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须提前3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芳源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