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保持独立性和勤勉义务。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不超过三家上市公司任职,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关资格和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提名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选举通过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