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纽威数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各专项发展战略规划,评估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审议经营计划、投资和融资方案,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监督检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评估公司治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董事会、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有权提议召集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通知期限限制。会议应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可通过现场、电话、视频或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也可聘请外部专家提供咨询意见。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