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权益。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安排、审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评估总结审计工作情况、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证据须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进行初步审核和再次审阅,并保持及时沟通。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审计进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审计报告,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在召开前七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的沟通。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