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旨在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制定。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若委员人数少于五人,委员会暂停行使职权。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并将审议结果报送董事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七天发出,特殊情况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包括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该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