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明确提议人、理由、时间和提案等内容。
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会议)或五日(临时会议)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决议,参与决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