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重机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年度预算计划的总原则,指导制订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审查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年度预算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报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财务管理部的工作。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