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重机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年度报告、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算、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股东会召开时,董事和高管应列席并接受质询,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表决权。规则还明确了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公告等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股东会依法合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