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航重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健全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工作支持部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应按规定保存和上报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