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出具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公司拟定的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期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777名和2,079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7,716,850份和12,270,6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78.97元/份。
2024年8月19日和1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和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分别调整为78.83元/份和78.63元/份。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再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78.41元/份。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同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3,361名激励对象授予19,983,4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9.29元/份。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139.07元/份。
综上,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