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不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250.00万元。债券于2022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转股期限自2023年2月13日起,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经过多次调整后,自2025年7月1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6.91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京源转债”的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自2025年6月28日至2025年7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不行使“京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京源转债”的情形,也未收到未来六个月内减持“京源转债”的计划。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