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元建设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传真:010-66090016邮编:10000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5A0363号。本次会议由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4点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赖朝辉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赖朝辉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均超过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