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发行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此外,公司制定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最后,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