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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贝航科: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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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调整为17.425元/股,授予人数为18人,授予数量为24.70万股。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同议案,确认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68万股。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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