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莱尔科技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公司(含子公司)的管理干部和其他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507,14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12%。
公司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将在上交所指定网站上公告相关文件,并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