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管理,控制风险,确保资产安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限于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公司有重要业务关系、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单位、以及有互保往来业务的企业,且需具备较强偿债能力。公司在决定担保前需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评估利益和风险。担保申请人需提供多项资料,包括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分析、反担保方案等。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特定情况下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公司需动态监控担保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风险。制度还明确了违规担保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