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应包括提案、董事监事候选人资料等。股东会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决议内容涵盖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决议须合法合规,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或可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适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