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升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不得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可自愿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公司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虚假信息的,公司将承担责任,相关责任人将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