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职责包括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