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7月))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7月修订)。制度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使用效率。适用范围包括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支持主营业务,践行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混用。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投项目如遇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搁置超过一年等情况,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须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将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行持续督导和年度审计。